全球移民问题

2018-09-09 22:41 admin
  《联合国人权宣言》中宣布:“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一个国籍,并有权回到他的国籍国。每个人都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他的国籍国。”这里有一个明确的隐含的意思就是,你要取得另一个国籍必须得到该国的同意,如果你没有该国的国籍,该国有权禁止你的入境要求。

  移民可以分三种。第一种是相接近的民族/文化,同一种文明内部的移民。第二种是相隔遥远的民族/不同的种族,歧异很大的文化/文明之间的移民。第三种介乎于前两种移民模式之间的,以华夏民族向东南亚移民为代表的半差异式移民。

  同一种文明,同一个种族内部不同族群之间的移民一般不会遇到很大的文化冲突。

  第二种移民就是相隔遥远的不同种族不同宗教不同文明之间的移民与融合。这里困难当然大得多,又可以至少分成北美和拉美两种不同模式。

  拉美模式是在血缘上(相对)充分融合的模式。那里的白人殖民者与他们当年贩来的黑人和当地的印第安人已经相当充分地混血。在那里种族隔离与歧视已几乎不可能,所有的种族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北美的模式那就是各种族没有在血缘上充分融合。这样的代价自然就是始终存在种族之间的对立与冲突了,也会激化平等与不平等的问题了。

  在欧洲,法律上的种族平等非常严格,比如法国甚至完全禁止任何以族裔为基础的国家统计。什么生育率、升学率、就业率、犯罪率之类的分别族裔的官方统计就更是不可能存在,连私人的统计也是严格禁止的。(在美国则不是这样,那里可以找到许多的有关族裔的官方的和私人的统计资料。)

  笔者看到的是,欧洲和北美一样,不可能发生拉美式相对充分的种族融合,大族群的区分会长期存在。如果人口种族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会导致什么样的文化、经济、政治后果,现在还难以逆料。

  现在欧洲反复面临的来自非洲、中东的非法移民问题也是对这个生命/种族平等概念的严峻考验。西方人高举“诛除暴政”的大旗杀掉了卡扎菲,打烂了利比亚,那里的人民现在过得更好了吗?反而完全陷入无政府无法规管的状态,成为难民主要来源地之一。

  2015年据说共有五万左右的难民乘坐各式船舶从那里起航抵达欧洲南部,而死在海上的人则在五千以上。他们都是一样的人命,那样死在海上的确让许多欧洲人的良心大受煎熬。但是他们显然也无法来者不拒。个体、族群的平等在这个具体的情势下,真是难以解决的纠葛。

  如果要论到平等不平等,本人主张在有足够强大的主导力量下的相对平等。一个国家,在民族/种族/宗教/教派四个方面的任一方面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主导力量,各势力之间太过多元平等,会很容易陷入困境甚至无法治理,最后的结局大体就是分家了事。

  这样的例子太多,略举如下:前南斯拉夫、前苏联、前捷克斯洛伐克、前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前苏丹和南苏丹、前大不列颠和爱尔兰、前印度和巴基斯坦、现伊拉克的逊尼派和什叶派加库尔德族……